连三委〔2017〕15号关于印发《三水瑶族乡2017年深入开展法治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三水乡 发布时间:2018-03-20 17:04:3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连三委〔2017〕15号
关于印发《三水瑶族乡2017年深入开展法治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各大办、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水瑶族乡2017年深入开展法治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业经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连州市三水瑶族乡委员会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8日
三水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
三水瑶族乡2017年深入开展法治乡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法治三水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功能作用,不断提高全乡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秩序,现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创建 “法治三水”为目标,依据《广东省法治镇(乡)创建工作评价标准》和《连州市2017年深入开展法治镇(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运用法治的思维、法律的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全力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保障民权,全面提升全乡法治化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法治乡创建活动,提高乡基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推进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夯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推动农村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创建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执政,着力提升党委依法管党治党能力。
1、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制度,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全面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专题研究法治创建重大事项不少于2次。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按规定聘请法律顾问或设立公职律师。着力完善重大决策严格执行程序规定的措施,对涉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重大决策内容不与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或抵触。
2、积极探索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制度。规范运行流程,建好“互联网+法治”的党务公开网,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开展公开接受询问质询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把“党务公开”工作打造成乡法治建设的特色品牌。结合我乡农综改要求,利用村服务平台,积极推行党委“权力公开,阳光操作”工程,创新开展“网上村委会”工作。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内民主制度规定,保护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
4、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有力,所辖各类基层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农村党建工作成效明显。
5、乡党委政府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无重大违纪违法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发生,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政府工作规范有序行使。
1、深化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重点完善各项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领域的办事项目的充分告知,加强乡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政府办事机构、岗位职责、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全面公开,开展“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效率提高。在“一村一法律顾问”基础上,推行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报送合法审查率、报送备案率和统一发布率均达100%。
2、优化行政执法。大力推进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指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工作,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和考核,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各项行政事务的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出庭应诉质量,确保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率100%。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以及强制履行的案件数量逐年减少,无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群体事件。
3、强化执法监督。发挥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乡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治建设议案、提案、建议意见的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达到100%。
(三)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社会管理。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村工作站建设不断深化,全面推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模式。及时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治安高危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现和处置能力明显增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动态防控能力和平安乡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信访渠道畅通,化解矛盾及时有效,信访案件逐年下降。“无毒”社区创建率达到100%。公众安全感、满意度90%以上。
2、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框架机制。调解工作网络完善,调解机制健全有效,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乡调委会有固定规范的调解场所,配备专职调解员,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调处联动机制、考评督办激励机制健全,纠纷调处率98%以上、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力引起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3、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坚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加强劳动纠纷调处工作,劳动纠纷得到及时调处,无因劳资矛盾激化而酿成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4、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涉毒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安置帮教、行为矫正和日常管理工作,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
(四)推进法治惠民,着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1、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为切实维护公民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重点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职工、企业等“六大专业维权中心”建设,运用法治方式和手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构建覆盖全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和保障水平。
2、依法办理法治实事。以法治“惠发展、惠企业、惠民生、惠管理、惠稳定”为总要求,实施法治惠民工程。今年要办理十件法治实事项目:一是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二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三是净化农资市场;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五是学校要达到省级依法治校创建标准;六是实施妇女健康工程;七是完成本乡美丽乡村申报的整洁村、示范村、特色村、生态村建设任务;八是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九是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十是依法做好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办好上述十件法治实事项目的同时,要坚持以群众命题、群众监督、群众评议、群众受益为原则,办理一批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法治实事项目。
(五)建设法治文化,着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1、坚持“七五”普法规划引领。进一步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笔记制度和考评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落实机关干部和村(乡)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基层党员干部普法参学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其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法律进村入户、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加快基层以案释法平台建设,设置固定法治宣传专栏,通过法治宣传周等形式进行普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农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建设和更新一批与城乡环境协调、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景观,努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法治建设的有机融合。
3、抓好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辖区内中小学制定学生法治教育计划。中小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得到持续下降。
4、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学法考法制度落实,法治素质明显提高。加强干部和村民对《宪法》、《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每户配发一本普法教育读本。
(六)发展基层民主,增强村民自治功能。
1、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指导,依法推进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廉勤监督员、村务监督员的作用,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基本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深化。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无出现破坏选举工作和贿选现象。无发生因村务不公开、议事不民主而导致的越级上访事件。
2、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和“平安和谐村”创建活动,创建覆盖率达95%以上。将法治创建活动延伸到企业、学校和乡窗口单位,制定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成效明显。
3、《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落实到位,依法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乡人民政府及时责令改正。
4、全面推行站务、厂务、校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各类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工会、职代会、妇代会等组织完善,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4月份,全面启动“法治镇(乡)”创建工作,完成制定本乡《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
2、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5月—11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镇(乡)”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2月底,对照《广东省法治镇(乡)创建活动标准》和《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总结、完善创建资料、迎接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1、要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法治办(综治办)组织推动、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体制。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办(综治办)的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创建考核、典型示范等措施,深入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形成公正廉洁执法直接抓、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抓、社会管理法治化协调抓、依法行政推动抓的工作模式;积极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法治实践,形成法治建设人人参与、法治社会人人共享的工作氛围。
2、要落实工作责任。乡党委要对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要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法治建设的任务、责任层层级级落实到位。
3、要注重创新实践。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特点规律,积极谋划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建立新机制。坚持以项目化管理方法推进法治建设,以重点项目的突破带动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坚持以信息化管理手段推进法治建设,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的法治建设综合信息平台。
4、要提高创建绩效。进一步健全创建体系,推动法治创建科学化、规范化。在创建内容上,更加注重与社会管理、平安建设、队伍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在创建标准上,更加注重让群众评判,完善民意调查和社会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在创建方法上,更加注重全社会齐抓共创,形成党政推动、干群互动、舆论发动、各方联动的生动局面。